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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信息披露 促进规范运作——烟台张裕

sdlca 发布 发布时间: 2008-07-29 13:59 点击:
信息披露 促进规范运作
 
烟台张裕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9月由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发行8800万股B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以葡萄、苹果为原料的葡萄酒、白兰地、香槟酒和保健酒的酿制、生产与销售业务。2000年10月,本公司作为我国第一家B股公司增发A股的试点,企业成功发行了3200万股A股,成为一家同时拥有A、B股的上市公司。到2003年末,张裕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19.5亿元、净资产15.7亿元,年销售收入11.3亿元的大型企业,居我国葡萄酒行业的龙头地位。上市六年来,本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年均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每股收益,1997年为0.27元,2003年在股本扩张20%的情况下达到0.49元。总结过去几年的发展经验,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坚持不懈地做好信息披露,不断提高经营透明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为公司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上市公司是典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股东是企业的最终所有人,主要依靠公司的信息披露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决定自己是“用脚投票”还是“用手投票”。因此,自上市以来,我们就把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和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视为公司的生命线,并逐步树立了自觉为股东服务的意识。我们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单纯是作为完成监管部门规定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是作为提高股东知情权,增强公司信誉,提升公司形象,争取获得股东持续支持的有效途径之一,实现了从被动披露向主动披露的转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做到“专、严、勤、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专,是指信息披露必须由专家和专门机构来完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效性强,涉及公司内外的方方面面,涉及法律、管理、会计、金融和计算机等多个专业,对披露质量和效率要求都较高,若披露不当,则会对公司形象和股东利益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因此信息披露必须由精通相关专业的专家和专门部门来承担。为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张裕公司成立了由一名董事兼副总经理挂帅,由财务、证券、计算机、外语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信息披露团队。同时,为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我们还长期聘请国际著名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国际和国内审计师,聘请国内著名的金茂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协助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严,即严密计划,严格审查,严肃责任。对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我们在事前对其制定较为详细的操作计划,明确执行人和完成时间,并确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奖罚措施。在日常操作过程中,实行“三级”审核制,对每一项分工,首先由执行人自查,然后由信息披露人员交叉审核,最后由董事会秘书复核确定。对于特别重大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对于超出公司自身能力之外的事项,则主动征求外部专家意见,在其协助下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当每项信息披露完成后,我们密切关注监管部门、股东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反馈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地进行事后审查,总结经验和教训,对造成重大错误和失误的责任人,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勤,即勤于学习,勤于沟通。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间还不长,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的要求亦逐步提高,涉及信息披露的新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规则大量出台。为高质量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要求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信息披露方面的新知识新规定,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主要勤于做好三方面的沟通工作,一是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定期进行内部重大事项通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确定应披露的信息。二是凡在操作过程中有理解不透、把握不准之处,及时向证监会、交易所等权威部门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专家咨询,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三是保持与股东、证券分析师等专业人士的沟通。我们通过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在公司网站上开辟专栏、参加推介会和网上路演等多种形式,与股东和证券分析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及时的双向交流,使信息披露由被动的照章执行变为主动披露。
    细,即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必须细心。信息披露事务大多时效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很容易顾此失彼,稍有不慎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为防止出现差错,我们要求全体信息披露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细心,审核时必须细致,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我们认为要做好信息披露,关键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心要贴近投资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为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常提醒自己,公司的所有者是投资者,我们是受托经营公司,对投资者负有诚信义务,必须全心全意地为投资者服务,心里要时时刻刻装着投资者。我们制定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优先接受投资者的咨询,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另外,在信息披露时,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不遮掩,不隐瞒,既讲成绩和喜事,亦讲困难和问题,既讲客观和条件,亦讲主观和对策,在内容上做到实实在在,完整准确,在时间上做到及时快捷。
    正是由于我们坚持了上述做法,从而保证了信息披露的质量不断提高,自1997年上市以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历年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比中,本公司均被评为“信息披露优秀公司”,得到交易所和投资者的好评。这也使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上市公司只要以投资者利益为重,认真对待信息披露工作,用心去学,费心去想,诚心去做,规范经营,在第一时间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必定会赢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支持与信赖,最终将有力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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